一、办理条件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流程
1
审查
2
审查
本事项为原件预审事项,若您通过网上申请,最多到现场2次即可办结 ,承诺时限60自然日
申请人符合《公务员申诉规定(试行)》规定;申诉、再申诉事项属于《公务员申诉规定(试行)》规定所受理的范围;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属于受理机关管辖、申诉材料齐备。
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
原人事处理认定的事实是否存在、清楚,证据是否充分;原人事处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是否正确;原人事处理的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原人事处理是否显失公正;被申诉机关有无超越职权或者滥用职权的情形。
1、原人事处理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正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的,维持原人事处理。2、原人事处理认定的事实不存在的,按照管理权限责令原处理机关撤销或者直接撤销原人事处理。3、原人事处理认定的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有错误,或者处理明显不当的,按照管理权限责令原处理机关变更或者直接变更原人事处理。4、原人事处理认定事实不清楚,证据不足,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和权限的,责令原处理机关重新处理。
四、办理地点
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核任免奖惩科(市政府大院综合楼105室)1路、2路、3路、4路、8路、9路、10路、12路、14路、15路等公交线路经停,可在妇幼保健老院、市政府南、市交通运输局、市政府东、实验学校等公交站点上/下车。
五、办理时限
60 个自然日
六、办理机构
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七、办理费用
不涉及收费
八、法律依据
文章来源: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zeg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