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外省市生源、本市院校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户口已迁入本市学校集体户,本人或配偶、父母在本市具有名下合法固定住所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流程

第一步携带所需材料到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人口服务管理中心)申报——第二步由受理人员审核材料,材料齐全当场受理。——第三步工作人员办理完成后为群众打印相应的户口登记材料。

四、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

五、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1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滨海新区公安局

七、办理费用

是否收费

此项无需收费

八、法律依据

《天津市公安局户口登记办事指南(试行)》第十四条

文章来源:天津市政务服务网(http://bhxqzwfw.t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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