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户籍在硚口区,并已持有原硚口区颁发的《残疾人证》且因故遗失的申请人。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流程
1. 申请:由本人或监护人持申请人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3张红底2寸照片到所在社区提出补证申请,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2. 受理并提交资料:申请人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户口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3张红底2寸照片(所有资料一式两份),社区和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审核申请人身份户籍信息,核对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签字“与原件相符”盖章。资料不全者退回补全;核对通过后,社区和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在申请表上签字盖章,并逐级上交到区残联。 3. 初审:区残联审核材料,材料齐全的,录入系统。 4. 制证:区残联制作通过市残联复审的残疾证(有业务章,有钢印)。 5. 发证:将残疾人证转交到申请人所在街道,通过社区逐级下发到残疾人手中。
四、办理地点
辖区街道政务服务中心、辖区街道各社区
五、办理时限
35个工作日。街道社区办理时间:15个工作日(社区街道受理;流转申请材料;取证发证);区残联办理时间:20个工作日(区残联审核材料,录入系统报送市残联,并制作通过市残联复审的残疾证)。
六、办理机构
区残联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2. 《关于制发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通知》(残联发﹝2008﹞10号)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 4. 武汉市残联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文章来源:武汉政府门户(http://www.qiaokou.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