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a)有相应的机动车维修场地; b)有必要的设备、设施和技术人员; c)有健全的机动车维修管理制度; d)有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 e)机动车维修企业划分为一、二、三类,各类企业的具体条件执行GB/T16739《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8189《摩托车维修业开业条件》、DB12/T 688-2016《机动车维修业开业条件》; f)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除具备汽车维修经营一类维修经营业务的开业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有与其作业内容相适应的专用维修车间和设备、设施,并设置明显的指示性标志; ——有完善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包括报告程序、应急指挥以及处置措施等内容; ——有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 ——有齐全的安全操作规程。 申请条件依据: a)?申请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666号,2016年修订)第38条;《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第37号,2016年修订)第11条、第12条、第13条;《机动车维修业开业条件》DB12/T 688-2016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流程
纸质审查——形式审查
四、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天津市武清区雍阳西道118号行政中心D楼 天津市武清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
五、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2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武清区审批局
七、办理费用
是否收费
此项无需收费
八、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年修订)1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8号,2014年修订)48
文章来源:天津市政务服务网(http://qqzwfw.t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