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 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 一致的意见; 5.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 颁发的结婚证。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流程
第一步:双方当事人到西青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大厅1-5号窗口提出离婚申请,并提供相应证件、材料。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接收、审查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双方当事人分别填写离婚询问笔录签名并按指纹,双方当事人分别填写离婚登记声明书签名并按指纹,双方当事人核对处理表无误后签名并按指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当场告知不予受理;申请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当日)。第三步:登记员复审通过,即时办结,制作颁发离婚证。
四、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
五、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1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西青区民政局
七、办理费用
是否收费
此项无需收费
八、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文章来源:天津市政务服务网(http://xqqzwfw.t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