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1.因楼房改造、拆迁需要暂时拆除、迁移警报通信设施的; 2.维护管理单位所维护的警报器、控制终端等设备需要报废更新的。
二、办理材料
单位的加盖公章、个人的签名盖指模。
签名盖指模,核原件 护照验原件收中文译本原件 申请人是个人的,须提交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或护照(中文译本),验护照原件收中文译本原件(1份)。
验原件收复印件。
由法院出具,收原件 申请人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法院指定的监护人代为办理申请,需提交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收原件(1份)。
单位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申请人是单位的,须提交。
单位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申请人是单位的,须提交。
单位委托的加盖公章,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个人委托的签名盖指模 授权委托的须提交。
单位委托的加盖公章、个人委托的签名盖指模,核原件 授权委托的须提交。
单位的加盖公章、个人的签名盖指模。
单位的加盖公章、个人的签名盖指模。申请拆迁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的需提供。
单位的加盖公章、个人的签名盖指模。附图纸。申请报废人民防空警报器、控制终端等设备设施的需提供。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人信息登记:申请人登陆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网上注册个人信息,确认阅读协议,开通网上办事大厅个人账户。
2.申请:申请人根据办事需求在网上办事大厅找到相应事项提出申请,并上传电子化材料提交确认;需同时提供纸质材料的,根据提示到窗口提交或邮寄纸质材料。
3.受理:部门收到网上申请后对电子材料进行审核,1个工作日内,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的在网上出具电子《收件回执》或《预收件回执》(行政许可出具《受理回执》);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网上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可在网上“个人中心”查阅、打印《收件回执》或《受理回执》、《预收件回执》、《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需要到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才正式受理的,部门收到纸质材料并与网上材料核对无误后,出具《收件回执》或《受理回执》。
4.审查:部门受理后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予以通过的,签发通过决定,制作结果文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
5.取证:申请人根据短信提示在网上个人中心查阅办理情况,到窗口领取或邮寄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取号:申请人在排队叫号机取得办理顺序号。
2.申请:申请人按顺序号到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3.受理:窗口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的当场出具《收件回执》(行政许可出具《受理回执》。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或1个工作日内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4.审查: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予以通过的,签发通过决定,制作结果文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
5.取文书:窗口办结,通知申请人到窗口领取或邮寄办理结果。
特殊环节
无
四、办理地点
大亚湾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五、办理时限
5 (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大亚湾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广东省实施办法》(2010年)
第十七条 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当对设置在有关单位的警报设施定期进行检查。
因城市建设需要拆迁人民防空警报设施,必须经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重建经费由拆迁单位负责。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