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1.具有河北区学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2.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津升学,符合《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条件。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流程
四、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
五、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5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河北区教育局
七、办理费用
是否收费
此项无需收费
八、法律依据
文章来源:天津市政务服务网(http://hbqzwfw.t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