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取水单位和个人。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直接从河道、渠道、水库或者地下取水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照本规定申请取水许可证并依照规定取水。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流程

形式审查——纸质审查——现场踏勘——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或专家评审

四、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于家堡融合路681号,宝策大厦滨海新区行政服务中心

五、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7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滨海新区审批局

七、办理费用

是否收费

此项无需收费

八、法律依据

b)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2006年)第2条;c) 《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2006年修订)第16条;a)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修订)第7条、第48条

文章来源:天津市政务服务网(http://bhxqzwfw.t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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