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申请条件

a) 护照损毁不能使用的;

b) 护照遗失或者被盗的;

c) 有正当理由需要换发或者补发护照的其他情形。

申请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普通护照签发管理工作规范》(公境出[2012]207号)第37条;

数量限制

0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纸质审查——现场踏勘——审图——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或专家评审——形式审查

流程图

四、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天津市河北区寿安街19号,出入境服务大厅二楼

五、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5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市公安局

七、办理费用

是否收费

是

收费标准及依据

护照补发操作应收工本费200元/证,计价格(2000)293号。

八、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2007年修订)第1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2007年修订)第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2007年修订)第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2007年修订)第7条

文章来源:天津市政务服务网(http://zwfw.t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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