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京工作或生活的人都想在南京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除了购买商品房之外,还有没有其它的方式享有自己的住所呢?保障房就是其中一类,目前南京市住房保障主要有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共有产权住房保障和住房租赁补贴三种方式。那么下面大家就跟着华律网的小编一起详细来看看相关的法律内容吧。

一、南京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条件

1.具有江南六区户籍满5年的城镇居民;

2.家庭人均月收入在规定标准以下(现执行标准为中等偏下3074元,低收入1921元);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规定标准以下(现执行标准为15㎡);

4.家庭人均财产在规定标准以下(现执行标准为3人户低于20万元,2人及以下户低于23万元,4人及以上户低于17万元。低收入:3人户低于15万元,2人及以下户低于17万元,4人及以上户低于13万元。;

5.家庭车辆在规定标准以下(现执行标准为拥有2辆以上或1辆价格超过12万元机动车辆的家庭不认定为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拥有2辆以上或1辆价格超过8万元机动车辆的家庭不认定为城市低收入家庭)。

二、中低收入家庭申请共有产权住房的条件

1.具有江南六区户籍满5年的城镇居民;

2.家庭人均月收入在规定标准以下(现执行标准为3074元、低收入1921);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规定标准以下(现执行标准为15㎡);

4.家庭人均财产在规定标准以下(现执行标准为中等偏下:3人户低于20万元,2人及以下户低于23万元,4人及以上户低于17万元。低收入:3人户低于15万元,2人及以下户低于17万元,4人及以上户低于13万元。);

5.家庭车辆在规定标准以下(现执行标准为拥有2辆以上或1辆价格超过12万元机动车辆的家庭不认定为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拥有2辆以上或1辆价格超过8万元机动车辆的家庭不认定为城市低收入家庭)。

三、首次置业家庭申请共有产权住房的条件

具有江南六区户籍且在本市无房屋权属登记、交易记录的城镇居民无房家庭;

四、租赁补贴申请条件同公租房申请条件一致

符合上述任一条件,请到户口所在街道申请,首次置业家庭申购共有产权房在南京市房改办受理。

特别提醒,目前共有产权房因房源原因已改变受理方式,由日常接受申请调整为集中接受申请,待新建房源明确后,按项目或批次制定具体供应方案,供应方案包括项目的具体情况、套型结构、供应价格、申购对象、申购程序、供应办法等内容,提前向社会公布后集中受理申请。

根据年规定“购房人可按安居房的成本价购买,也可按职工当年配置公房的价格购买。但差价应由所在单位承担,或由家庭成员各自单位协商承担”。中低收入家庭的标准、住房困难的标准,由市房改办规定。安居房设计标准,国家是有所要求的,即不得搞高标准。在京如果有想要申请安置房的,一定要提前了解好相关的法律知识,大家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华律网会给你最专业的答复。

相关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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