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申请条件

历史风貌建筑的所有权人、经营管理人应当委托专业设计、施工单位实施。

申请条件依据:《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2005年)第27条

数量限制

0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形式审查——纸质审查——现场踏勘——审图——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或专家评审——决定

流程图

四、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

五、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13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市国土房管局

七、办理费用

是否收费

此项无需收费

八、法律依据

《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2005年)第27条

文章来源:天津市政务服务网(http://zwfw.t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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