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特殊家长都担心自己的孩子不能像正常孩子一样上学,但是,有了特殊教育机构,他们可以消除自己的疑虑了。为了满足特殊需要儿童学习的需要,而设计(提供)的教育,即称特殊教育。在这里能发展他们的潜能,使他们增长知识、获得技能、完善人格,增强社会适应能力,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才。下面请看华律网小编为您提供的内容。
一、招生对象
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深圳户籍盲、聋哑、智障适龄儿童
二、申请时间
2013年4月14日至4月17日
三、所需材料
1、户口簿:
学生本人及其父母双方的户籍证明。
2、儿童出生证。
3、住房证明材料:
即学生法定监护人在深圳市的有效住房证明。
a、《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首期付款凭证;
b、自建房及其他自有住房但无相关合法产权证明的应出具相关合理证明;
c、租房居住的提供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出具的《深圳市房地产租赁合同书》;
d、住房属单位职工(集体)宿舍的,所住职工(集体)宿舍应属合法住房且取得房产证,由适龄儿童父母所在工作单位及辖区居委会出具住房证明材料,并提供实际居住证明。
4、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街道办事处计生部门办理《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广东省计划生育委员会监制,绿本)。
5、医院诊断证明:
新生须持有市级医院出具的残疾鉴定证明。
a、智力障碍学生须持有智力残疾鉴定证明,包括智力评估和适应行为评估两方面;自闭症学生还须有自闭症行为评估证明。脑瘫、自闭症、智障学生的智力残疾鉴定证明建议去深圳市康宁医院、深圳市儿童医院等相关市级医疗机构进行鉴定。
b、听力障碍学生须持有听力残疾鉴定证明。
c、视力障碍学生须持有视力残疾鉴定证明。
6、深圳市的残疾人证
7、学生的预防接种查验证明。
8、一寸彩色登记照一张。
以上一至六项资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特殊教育是对有特殊需要的儿童进行旨在达到一般和特殊培养目标的教育,它的目的和任务是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特殊儿童的教育需要,特殊教育实施对象的范围也因各个国家或地区的情况而有差异,有的国家或地区提出了“零拒绝”的目标,即认为所有残疾儿童都应该接受免费的、适合他们需要的义务教育。所以,家长们不必担心自己的孩子不能像正常孩子一样了。如果家长们在这些方面还有其他问题需要法律咨询,还有搜索华律网,资深律师为您讲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