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二)组织市级辖区内企事业单位按要求申报;
(三)经局长办公会研究确定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实施过半时进行项目中期检查一次;
(五)项目结束时组织专家进行验收。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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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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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本事项为原件预审事项,若您通过网上申请,最多到现场2次即可办结 ,承诺时限30自然日
报件材料齐全性、合法合规性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报件材料齐全性、合法合规性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四、办理地点
安顺市西秀区黄果树大街东段安顺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6号综合窗口(市内乘坐1路、2路、3路、4路、8路、9路、10路、12路、14路、15路、16路、旅游巴士等公交线路经停,可在政务服务中心、车管所、移动公司、头铺新村等公交站点上/下车)。
五、办理时限
30 个自然日
六、办理机构
安顺市科技局
七、办理费用
不涉及收费
八、法律依据
文章来源: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zeg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