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帮助异地就医的患者更加便利的实现直接结算。具体是怎么一回事,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黑龙江省省内及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信息,希望能帮助到大家,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来自黑龙江省社会医疗保险局的消息,去年以来,黑龙江省全面实现省内及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医保结算系统已与全国31个省区、直辖市联网,异地就医人群从城镇职工扩大到城乡居民。2017年全省发生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22261人次,跨省6112人次,确定异地定点医疗机构618所。
据了解,为使异地就医住院直接结算更加便民、惠民,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
扩大基层定点医疗机构覆盖范围
在前期承担异地就医任务重的定点医疗机构基本纳入的基础上,加快将更多符合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纳入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范围,为省内及跨省异地就医人员在定点医院选择方面扩大了范围。
同时为方便异地就医人员查找各地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分布情况,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布省内和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并定期更新。
简化备案手续
各地在给异地就医人员备案时,切实精简手续,取消需就医地提供的所有审批盖章程序,包括需要就医地基层社区组织、就医地经办机构和相关定点医疗机构的签字盖章程序。扩充备案渠道,积极创造条件,为参保人员提供窗口、网站、电话传真、手机APP等多种服务渠道,方便参保人员备案。
按统筹区备案
为使异地就医人员在就医地方便选择医院,减少备案周折,参保人员在办理备案手续时,只需提供就医地市或省份名称等必要信息。目前到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海南省、西藏自治区和新疆兵团就医的,可直接备案到省份。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完备案手续后,参保人员可持医保卡到就医地(所辖市、县)任意一所异地定点医院进行就医,极大地方便了参保人员在异地进行就医。
华律网小编总结:黑龙江省引发的《关于规范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囊括了扩大基层定点医疗机构覆盖范围、简化备案手续和按统筹区备案这几个方面,使异地就医住院直接结算更加便民、惠民。如果您还有任何问题,欢迎您访问华律网前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