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应具有津南区户口的,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00%的残疾人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流程
第一步:残疾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残疾证、所在街镇开具经济条件证明(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00%),到区残联提出申请。 第二步:区残联接到残疾人法律援助申请后,区残联审核其经济条件符合受理标准。符合条件的,3个工作日内向法律援助中心转办;不符合条件的,说明原因。
四、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
五、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3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津南区残联
七、办理费用
是否收费
此项无需收费
八、法律依据
天津市司法局 天津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进一步放宽残疾人法律援助条件的通知(2013年4月9日)
文章来源:天津市政务服务网(http://jnqzwfw.t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