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申请条件包括: 医疗机构遗失《放射诊疗许可证》,应当及时在发证机关所在地的主要报刊上刊登遗失公告,并在公告30日后的一个月内向原发证部门申请补办。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流程

形式审查——决定——纸质审查

四、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天津市北辰区北辰道389号 天津市北辰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

五、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10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北辰区审批局

七、办理费用

是否收费

此项无需收费

八、法律依据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2005年)第8条;《关于放射源安全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03]17号)第2条

文章来源:天津市政务服务网(http://bcqzwfw.t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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