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在本市范围(含县、市、区)购买自住住房时,均可向住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贷款)。一、贷款条件1、正常汇缴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已停缴或欠缴三个月以上(含三... 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岳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条件是什么的知识,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一、贷款条件

1、正常汇缴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已停缴或欠缴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的,在未恢复正常汇缴前不能申请贷款;办理过支取手续的,须补齐支取部分方可申请贷款。

2、有稳定的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的能力,信用记录良好。如果申请人及配偶信用记录有连续6个月或累计10个月不良记录,不能申请贷款。

3、两年内在本市范围合法购买自住住房,已付清30%以上购房款,并提供相应的、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

4、以购买的住房作为抵押。

5、符合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贷款额度、期限及利率

1、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购房款的70%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最高限额。

2、贷款期限最长20年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3、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现行利率执行,逾期罚息在执行利率水平上加收50%。

三、贷款所需资料

1、申请人填写《岳阳市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申请审批表》两份。

2、申请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和户口簿,携带原件,复印件五份。

3、由民政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文件(指结婚证,未婚证明,离婚/丧偶未再婚证明),携带原件,复印件四份。

4、购买新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已付清30%购房款的发票(收据)、《备案登记卡》或《房屋所有权证》,携带原件,复印件一份。

购买二手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过户税费的发票(收据)、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携带原件,复印件一份。

5、申请人及其配偶的经济收入证明,携带原件一份。

6、申请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存折,携带原件,复印件一份。

7、申请人的银行代发工资存折,最近6个月的代发工资记录,携带原件,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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