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就医如何报销,流程是什么,下面跟着华律网小编通过一个具体问题来看看相关的知识吧。【案例】我于今年8月初去到深圳打工,刚到深圳,身体就不适,去到医院检查,说我患有肛周脓肿,需要动手术,我在重庆办有社保,就在深圳动了手术,花费三千多,现在回... 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县外就医政策及流程是什么的知识,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案例】
我于今年8月初去到深圳打工,刚到深圳,身体就不适,去到医院检查,说我患有肛周脓肿,需要动手术,我在重庆办有社保,就在深圳动了手术,花费三千多,现在回到家,想去社保局报销,带有个人身份证,出院证明等相关文件,但去报销,要我出示务工证明。但是当时我刚到深圳还没有上班,哪有什么务工证明,其他证明都齐全,难道没有务工证明就不能报销了吗?
县外就医政策及流程:
根据《璧山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璧山府发〔2008〕64号)文件规定,参保人员外出在县外公立医疗机构住院的,其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药费用纳入报销。由本人先行支付,出院后持城乡医保证(卡)、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簿(复印件)、住院医药费收据、住院费用总清单、出院记录(加盖医院公章),到户籍所在地街镇社保所代办。
外出务工的还应提供务工地单位证明或在外地暂住的证明,而你提到到深圳后还未来得及工作就已生病,这种情况可以由居住地所在地出具暂时居住证明。未出具相关证明的,符合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按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支付标准下浮10%。
华律网提示:有不清楚的地方,请拨打居民医保中心咨询电话:41410230。
关于这些问题的资料,小编就整理到这里,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我国法律在逐步完善中,我们也期待可以帮助到更多的人。如果有这方面的需求,可以到华律网获取更多法律知识,也可以找律师进行专业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