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在建立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农村养老保险有相应的政策。那么曹县农村养老保新政策是什么,关于曹县农村养老政策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下面,为华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曹县农村养老政策的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一、哪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具有曹县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居民,在户籍地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居民携带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二、参保居民按什么标准缴费?
缴费标准全省统一,分为每年3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重度残疾人(一、二级)100元12个档次。除100元外,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县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选择300元档次缴费的,每人每年补贴30元;选择500元及以上档次缴费的,每人每年补贴60元。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全部计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并按规定计息(目前利率为4.25%)。村(居)委会收取保险费时须开具收据,打印(填写)缴费证。
三、什么样的条件可以领取养老金待遇?
具有曹县户籍、年满60周岁、按规定参保缴费、未享受其他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居民,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符合领取条件人员,应在年满60周岁前一个月,持身份证和户口簿等证件,到户籍所在村(居)委会或乡镇人社所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四、参保居民每月能领取多少养老金?
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支付终身。目前基础养老金为每月85元;个人账户养老金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个人缴费 政府补贴 利息)除以139。对连续缴费15年以上的(补缴除外),每多缴1年,领取时每月加发1元的基础养老金。
五、参保居民在缴费或领取养老金期间去世了怎么办?
参保人在缴费期间死亡的,其个人账户资金,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参保人在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的,从死亡的次月起停发养老金,个人账户资金余额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相关人员在待遇领取人死亡后30日内办理注销登记的,一次性发给600元的丧葬补助金。
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之间是否可以衔接?
分别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随之转移,并按转入保险规定计发待遇。
综合上面的介绍,曹县农村养老保新政策有相应的缴费标准和条件。相信大家看了上面介绍后,对于曹县农村养老政策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华律网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