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农村户口新政策,非农户口迁回农村原籍由华律网小编整理编写。本文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公布为准。在过去,农业总是备受年轻人和投资商的冷落,许多农村户口的人都想挤破头到大城市享受福利优待,然而现在国家对农业... 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西宁农村户口新政策及非农户口迁回农村原籍如何办理的知识,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西宁农村户口新政策,非农户口迁回农村原籍由华律网小编整理编写。本文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公布为准。

在过去,农业总是备受年轻人和投资商的冷落,许多农村户口的人都想挤破头到大城市享受福利优待,然而现在国家对农业越发重视、对农民的补贴也不断加大,出台了不少利好农民的政策,久而久之,农村户口也就越来越值钱。此外,随着政府出台越来越多的扶持政策,有相当一部分农民愿意在城市买房、工作、生活,但选择把户口留在农村。

西宁农村户口新政策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型户籍制度,引导人口合理有序流动,促进本省农牧区富余劳动力和外来人口向城市(镇)和非农产业转移,加快青海省城镇化建设进程,推动青海省城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1、积极稳妥。户籍制度改革要适应当前青海省经济社会发展、城镇化发展的新形势,一切从实际出发,既要大胆改革创新,又要科学稳步推进,充分考虑地区间发展差异、政府承受力和城镇资源承载力,循序渐进,积极引导本省农牧区人口和外来人口平稳有序转移,加快青海省城镇化进程,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2、以人为本。户籍制度改革要按照自愿原则,充分尊重本省农牧民、外来人口、大学生等人群的转户意愿,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断完善社会保障机制,确保新增进城转户人员工作生活得到保障,实际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创造活力进一步激发。

3、综合协调。户籍制度改革要有利于经济社会统筹发展,做到户籍制度改革与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城市(镇)基础设施建设和各项公益事业的发展相互协调、相互促进,实现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

二、户籍制度改革的内容和办法

(一)建立城乡统一的居民户口登记制度

在全省范围内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区分,建立城乡统一的居民户口登记制度,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分为城镇居民户口和农村居民户口。

(二)大幅放宽海西州城镇落户政策

1、对州内现有户籍农业人口,按自愿原则,在居住城市(镇)申办城镇居民户口。

2、对在海西州务工经商的外来人口,凡在城市(镇)拥有合法固定住所(包括购买、自建、受赠、继承以及依法承租城镇的公共租赁住房、单位租赁给本单位员工使用的公有住房等)、有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的,均可申办城镇居民户口。

3、对在海西州内长期务工定居生活的本省籍外来人口,尚不具备城市(镇)落户条件的,按自愿原则,在居住城市(镇)申办“蓝印户口”(有关“蓝印户口”详见后述)。

(三)适度放宽西宁市区落户政策

1、放宽有房落户政策。凡购买60平方米及以上商品房,可凭房产证、购房发票等有效证明(尚未拿到房产证的,凭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均可申办本人及其配偶和未婚子女户口。本省户籍人口拥有55平方米及以上二手房的,可凭房产证、购房发票等有效证明,申办本人及其配偶和未婚子女户口;外省户籍人口拥有55平方米及以上二手房的,可凭房产证、购房发票、工商营业执照或本市劳动管理部门认可的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部门出具的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2年以上证明,申办本人及其配偶和未婚子女户口。

2、放宽大学生落户政策。省内生源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实行先落户后就业政策,允许本人在合法固定住所、单位集体户、直系亲属或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口落户;省外生源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在西宁就业或有稳定生活来源的,可在单位集体户口或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口落户。

3、放宽引进人才落户政策。国家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以及青海省急需的高级技术工人、技师或其他在技术、管理等方面具有特殊才能的人员,可在单位集体户口或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口落户;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准许本人及其配偶和未婚子女落户。

4、放宽投资兴业落户政策。个体私营业主在本市当年纳税5千元或3年累计纳税1万元以上,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凭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准许本人及其配偶和未婚子女落户。

5、对失去耕地的“城中村”和“城郊村”的农业人口,按照自愿原则,就地转为城镇居民户口。

(四)全面放宽省内其他地区城镇落户政策

1、凡符合“有合法固定住所、有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两个基本条件的暂住人口,准许本人及其配偶和未婚子女在居住城市(镇)落户。

2、本省籍农牧民,在本州(地、市)城镇内租房居住1年以上、有稳定职业和生活来源的,准许本人及其配偶和未婚子女落户。

3、在城市(镇)范围内居住的失地农牧民,需要依法安置的,按照自愿原则,就地转为城镇居民户口。(五)实施居住证制度和“蓝印户口”制度

在省内务工经商、投资兴业的暂住人口,到达现居住地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到户籍管理机关办理居住登记。居住30日以上的人员,应当申办居住证。

办理居住证的暂住人口,在居住地享有下列权益和公共服务:

1、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

2、按规定享受职业技能培训和公共就业服务;

3、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4、政府规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5、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

暂不具备办理城镇居民户口条件,在省内连续居住并已办理居住证1年以上,有固定住所、有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无犯罪记录的暂住人口,可申办“蓝印户口”。办理“蓝印户口”人员其原籍户口不予注销。

办理“蓝印户口”的暂住人口,在居住地除享有办理居住证后的权益和公共服务外,还享有下列权益和公共服务:

1、子女接受高中教育;

2、参加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定或者考试、职业(执业)资格考试、职业(执业)资格登记;

3、依法承租城镇公共租赁住房;

4、依法参加社区组织和有关社会事务管理;5、政府提供的其他服务。

非农户口迁回农村原籍

在青海,有农村户口的要发大财了!

1、拥有承包地和宅基地

农民可在自家宅基地建房。承包地、宅基地、林地以及各种各样的补贴,还有近郊区的土地升值,导致农村户口的含金量越来越高,使农村户籍的吸引力上升。也就是说,以后农民在自己家地上盖的房子可能是这样。

2、享受到集体收益分配权

分配土地等集体经济利益。如有些地方现在村里凡有户口的,不论大小,每人每年能分红,但如果户口迁出,就不能参加分红了。看看人家的分红,再看看你的年终奖...

3、征地补偿

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4、买房

农民可以到城市买房,但城市居民到农村买房不受法律保护。农民越来越有钱,肯定要来城市买好房,但城市居民去农村买房,没准买到的就是小产权房。

5、大病保险和新农合

新农合是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大病保险对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报销,针对参与新农合的农民报销比例不低于50%。新农合人均筹资政府给与一定补助。你以为只有城里人有医保吗?人家农民有大病保险和新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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