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医保门诊重症及慢性病申报病种及办理流程武汉市重症疾病及慢性病申报病种:高血压三期伴并发症(心、脑、肾)、糖尿病伴并发症(肾、眼、血管和神经病变)、慢性肾功能衰竭需作肾透析治疗、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恶性肿瘤(白血病)、精... 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武汉市医保门诊重症及慢性病申报病种及办理流程有哪些的知识,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武汉市医保门诊重症及慢性病申报病种及办理流程

武汉市重症疾病及慢性病申报病种:

1、高血压三期伴并发症(心、脑、肾)

2、糖尿病伴并发症(肾、眼、血管和神经病变)

3、慢性肾功能衰竭需作肾透析治疗

4、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5、恶性肿瘤(白血病)

6、精神病(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脑器质性精神病)

7、慢性重症肝炎肝硬变

8、帕金森氏病及帕金森氏综合症

9、系统性红斑狼疮

10、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

办理武汉市医保门诊重症及慢性病申报病种流程:

1、患者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个人窗口办理的患者直接向所在辖区社保处申报),提交近已到两年连续治疗病历、相关检查报告单、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易地安置参保人员需提交当地医院出具的病情证明材料),由所在单位统一登记,连同重症人员名单及其提供的相关资料,报辖区社保处申报办理。

2、辖区社保处受理初审合格的,发给《武汉市医疗保险中心门诊治疗部分重症疾病审批登记表》,由参保人员按规定填写相应栏目。

3、初审合格的参保人员持《审批登记表》,到辖区社保处指定的医院作相关检查,鉴定确诊病情,提出治疗建议。参保人员在指定医院鉴定后,将《审批登记表》报社保处、经核准后,发放重症病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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