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如果夫妻之间有一方为现役军人,则这种婚姻就属于法律规定的军婚。由于我国对军婚是进行了重点保护,那么如果当事人想要离婚呢,夫妻一方为军人的要怎么离婚?请跟随华律网小编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一方是现役军人离婚该怎么操作

根据婚姻的相关规定,军人的婚姻称为军婚,军婚与普通婚姻有所区别,法律优先保护军人一方。关于军人如何起诉离婚的问题,如果军人一方想离婚,即便军人配偶不同意也能够比较顺利的离婚,而且优先保护军人一方的权利;如果军人一方不想离婚,那么军人配偶离婚手续办理会很困难。军人离婚时,以军人的诉求为主。

我国《婚姻法》(修正案)第33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这里所说的重大过错包括: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可见,婚姻法对军人婚姻实行特别保护的同时,充分考虑了对军人配偶的离婚自由权的保障,基本实现了二者之间的平衡。

二、军人离婚时如何分割军产房

军产房是由国家专门划拨的军事用地,由部队盖建,并且只分配给所属部队的军人使用,使用者每月交纳一定的租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能上市交易,也不能继承。然而,现实生活中却存在大量的出售军产房使用权或居住权的情况,因此,法院在离婚诉讼中一般按如下原则处理军产房:

1、对分配给军人使用的军产房的处理

在军婚家庭中,对于非军人一方,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如果该军产房仅分配给军人使用的话,则法院不会将该房作为夫妻共有房产加以分割,亦不会判决对非军人作价补偿。

2、对转让使用权或居住权的军产房的处理

由于目前关于军产房的买卖的法律适用及合同效力的认定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所以在离婚诉讼中,对通过转让使用权或居住权方式取的军产房,法院一般情况下不会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而是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一方当事人使用。如果当事人就该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产生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综合上述,小编整理有关现役军人离婚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夫妻一方为军人,则离婚的方式分为协议与诉讼。但在协议离婚中必须要经过军人一方的同意才行,当然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更多相关问题,华律网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

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三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三条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第二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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