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离婚时,要就子女抚养达成协议,那么协议离婚后抚养权变化引起的纠纷,关于抚养权变化引起纠纷如何处理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下面,为华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抚养权变化引起纠纷如何处理的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抚养权变化引起纠纷如何处理

蔚XX(男)尹XX(女)19XX年在上海市某区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手续。根据该离婚协议,双方婚生子蔚X强由尹XX抚养,蔚XX每月向尹XX支付500元抚养费。当年蔚X强4岁。

1998年,尹XX再婚,并与其夫张XX于2000年又育一子张X宇。在与蔚X强的生活中,张XX与蔚X强相处不睦,有邻居证实,张XX有经常打骂蔚X强的行为。1999年,蔚XX与另一女子代兰结婚,婚后至今无子女,且代兰对蔚X强十分喜欢,每次探视,蔚X强都十分开心。2004年4月,蔚XX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关系。

蔚XX诉称:其与被告尹XX于1996年3月在上海市某区办理协议离婚手续,根据协议,婚生子蔚X强由女方尹XX抚养。但离婚之后,尹XX再婚,由于尹XX再婚之夫张XX对蔚X强态度粗暴,且常有打骂行为,已严重影响孩子成长健康,现原告虽然再婚,但其妻代兰亦十分喜欢蔚X强,两人又未生育,故要求变更抚养权,蔚X强由蔚XX抚养。

尹XX辩称:我与蔚XX离婚之后,对蔚X强体贴照顾。因生活窘迫,加之单身总不是办法,故于1998年再婚。婚后,其夫张XX对孩子并无异议,只是对蔚X强的教育方式简单粗暴了了一些,但出发点和用意是好的,现好不容易将孩子拉扯大,故不同意变更抚养权。

法院审理案件中,听取了证人代某的意见,并征求了已十二岁的蔚X强的意见。代某表示十非高兴与蔚X强共同生活,保证对其良好照顾。蔚X强则表示愿意与父亲蔚XX一起生活。据此,上海市某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决变更抚养关系,孩子由蔚XX抚养,尹XX每月支付抚养费400元。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未提起上诉。

综合上面的介绍,一些夫妻在协议离婚后,会发生抚养权的纠纷,这时可以协商解决或向法院起诉。相信大家看了上面介绍后,对于抚养权变化引起纠纷如何处理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华律网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

相关法条

[1]《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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