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如果我们严重违反了某些法律的规定,有时会受到公安局的警告处罚。而对于公安局的警告和行政处罚两者之间的关系,相信许多人还是不太了解。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帮助。

公安局的警告是不是行政处罚

一、行政处罚的概念

狭义的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广义的行政处罚除了包含上述狭义的内容外,也包含企事业单位规定的一些行政人事处罚内容。

我们一般所说的行政处罚是指狭义的处罚,也就是行政机关或者其他行政主体作出的处罚。

二、行政处罚的种类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三、公安局作出的警告与行政处罚的关系

由《行政处罚法》第八条可知,警告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但根据我国《公务员法》,行政处分的种类有六种,从轻到重依次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既然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都含有警告,那么公安局作出的警告到底是属于哪一类别的呢?

行政处分中的警告所依据的是《公务员法》,处罚对象自然就是国家公务人员,对普通老百姓是没有效力的。行政处罚中的警告所依据的是《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对象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相关规定的社会人员(公民)。这其中自然也涵盖了公务员。公安局作出的警告主要是针对违反治安条例的公民,不具有公务员的特殊身份,其目的是维护社会秩序,对破坏分子进行警告和处罚。所以,公安局作出的警告属于行政处罚,并不是仅仅作为公务员处罚手段的行政处分。

以上就是小编关于公安局的警告是不是行政处罚的问题解答,综上所述,公安局的警告依然是属于行政处罚方式的一种,虽然警告的处罚程度较轻,但依旧应该在生活中遵守相关的治安管理条例,做一个公正守法的好公民。读者如果需要咨询法律方面的问题,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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