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1、符合奶罐隔热、保温,内壁由防腐蚀材料制造,对生鲜乳质量安全没有影响; 2、有符合奶罐外壁用坚硬光滑、防腐、可冲洗的防水材料制造; 3、有奶罐设有奶样存放舱和装备隔离箱,保持清洁卫生,避免尘土污染; 4、有奶罐密封材料耐脂肪、无毒,在温度正常的情况下具有耐清洗剂的能力; 5、有奶车顶盖装置、通气和防尘罩设计合理,防止奶罐和生鲜乳受到污染; 6、有经培训合格并持有有效健康证明的从业人员。
二、办理材料
原件备查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惠州分厅博罗县网上办事厅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或预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回执》或《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到县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出具《受理回执》。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出具《特殊审查期限告知书》,组织实地审查,作出审查结论;决定人员在所有审查环节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出具《生鲜乳准运证明》(部门最终结果文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县行政服务中心取证窗口
本事项的网上办理流程见图2《生鲜乳准运证明核发网上办理流程图》。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县行政服务中心畜牧兽医局服务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组织实地审查,作出审查结论;决定人员在所有审查环节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出具《生鲜乳准运证明》;不予通过的,出具《现场验收结果告知书》。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县行政服务中心取证窗口。
本事项的窗口办理流程见图1《生鲜乳准运证明核发窗口办理流程图》。
特殊环节
无
四、办理地点
博罗县罗阳镇商业西街水西新城155号社会服务中心1号楼2楼B厅畜牧局局窗口
五、办理时限
3 (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博罗县畜牧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2008年)
第二五条 贮存生鲜乳的容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在挤奶后2小时内应当降温至0—4℃。 生鲜乳运输车辆应当取得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核发的生鲜乳准运证明,并随车携带生鲜乳交接单。交接单应当载明生鲜乳收购站的名称、生鲜乳数量、交接时间,并由生鲜乳收购站经手人、押运员、司机、收奶员签字。 生鲜乳交接单一式两份,分别由生鲜乳收购站和乳品生产者保存,保存时间2年。准运证明和交接单式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制定。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