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更名有两条途径:一是通过二手房转让的方式;一是办理赠与的方式。两种方式在提交的资料、费用、手续方面均有所不同,市民可自行选择。办理登记需要提供的材料二手房转让方式申请书(原件);当事人身份证件或单位合法资格证明(“三资”企业需... 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房产证过户如何办理的的知识,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办理登记需要提供的材料
二手房转让方式
1、申请书(原件);
2、当事人身份证件或单位合法资格证明(“三资”企业需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3、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如出售方委托,委托书需公证)
4、房地产权证(原件);
5、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原件,一式二份);
6、属商业等六类项目用地或转让花园住宅,需提交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原件副本)及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据;
7、契税完税证(备查联)及契税完税贴花(原件,纳税后提交);
8、其他有关文件(如国有单位转让需提交上级部门同意证明;三资、外资、外商企业需董事会决议等)。
台湾地区的公证书还需提交经上海市公证员协会出具的证明
其中:
*存量房地产买卖,除需提交上述1-8项资料外,还需提交:
《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原件,买卖当事人为境外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买卖合同需上海市公证处公证,外销非住宅买卖的买卖合同需公证。
赠与方式
1、申请书(原件);
2、当事人身份证件或单位合法资格证明(“三资”企业需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3、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件;
4、房地产权证(原件);
5、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原件,一式二份);
6、契税完税证(备查联)及契税完税贴花(原件,纳税后提交);
7、其他有关文件。
台湾地区的公证书还需提交经上海市公证员协会出具的证明其中:
*赠与登记除需提交上述1-7项资料外,还需提交:
1、经公证的赠与书、受赠书或赠与合同(原件);
2、遗赠人死亡证明及经公证的遗赠证明(原件);
3、属商业等六类项目用地或赠与花园住宅,需提交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原件副本)及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据。
费用项目
1.交易手续费2.登记费3.合同印花税4.权证印花税5.契税6.公证费
费用缴纳比较
二手房转让方式
2002年3月1日起,存量住房转让按每平方米5元缴纳,由转让双方各承担50%。个人住房产权100元/件由买受方缴纳
由转让双方各按成交价的0.05%缴纳5元/本由受让人缴纳。2002年9月1日起普通商品住宅按房屋成交价的1.5%缴纳,花园住宅按3%缴纳。
赠与方式
无个人住房产权100元/件由买受方缴纳由赠与双方各按房地产评估值的0.05%缴纳。5元/本房屋成交价的3%
按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
费用项目
1.交易手续费
2.登记费
3.合同印花税
4.权证印花税
5.契税
6.公证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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