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公证可以必要也可以不必要,夫妻之间可以自己决定,它有助于明确夫妻双方婚前财产的数量、范围、价值和产权归属。那么,什么时候可以不进行财产公证?下面就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相应的资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哪种情况不要婚前财产公证

以下情况根本没有必要去作婚前财产公证:

1、婚前一方已经取得产权证的。

2、婚后所住房屋为自己父母的房屋或是承租的公房,判决标准是以房屋产权证为准。

因为这种情况下房子在谁名下就是谁的财产,所以离婚时该住房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分割。

3、婚前已经交付了全部房款,婚后才能拿到房产证的。

这种情况并不以拿到房产证的日期来界定财产归属,否则显失公平。

4、婚前按揭购房,已办理了贷款手续,购房合同和银行的贷款合同都是以自己名义签的。

这种情况下,房子是婚前个人财产,但婚后所还贷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应补偿给对方一半,要注意的是:补偿的一半也仅是婚后还贷的钱,它仅限于本钱,并不包括房屋升值部分。

二、哪些情况需要婚前财产公证

以下是强烈建议去作婚前财产公证的情况:

1、婚前,一方出资购房,对方不出资,但购房合同、交款发票等手续全在对方名下的;

2、婚前双方(包括双方家里均有出资的情况)共同出资购房的;公证为共同财产的,可以写明各自占有整个房产的比例,可以各占50%,也可以根据出资比例确定。

三、婚前财产公证概念

婚前财产公证,是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的简称,指公证机关对将要结婚的男女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和债务的范围、权利的归属问题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婚前财产公证在我国是近几年新开办的一项公证业务,它有助于明确夫妻双方婚前财产的数量、范围、价值和产权归属,是解决婚姻、财产纠纷的可靠的法律依据,对于稳定家庭关系和财产关系,预防婚姻纠纷,保护夫妻双方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安定团结起到了良好的效果。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问题进行的解答。综上所述,我们可以了解到婚前财产工作可以不进行的情况有婚前一方已经取得产权证的,或者是婚前已经交付了全部房款,婚后才能拿到房产证的等情况。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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