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合同是商务活动中的一个必不可少的步骤,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经常会涉及预付款和定金的问题。很多人对于定金与预付款没有了解清楚,不知道两者之间有哪些不同之处。下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定金与预付款有什么不同,合同的定金应当如何约定

一、定金与预付款有什么不同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又称保证金。给付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给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接受方。

预付款是一种支付手段,其目的是解决合同一方周转资金短缺。预付款不具有担保债的履行的作用,也不能证明合同的成立。收受预付款一方违约,只须返还所收款项,而无须双倍返还。此外,法律对预付款的使用有严格规定,当事人不得任意在合同往来中设置预付款项,而对定金则无此限制。

二、合同的定金应当如何约定

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订立时或债务履行前,为保证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一方当事人按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者其他替代物。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相关知识:合同定金如何履行

1、视为不履行被担保的债务的情况。因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可以适用定金罚则。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不完全履行合同时的定金罚则。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

3、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因合同关系以外第三人的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适用定金罚则。受定金处罚的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偿。

本文对于定金和预付款做了相关的介绍,大家对于这两个之间的不同之处清楚了吧。此外对于合同的定金应该怎么来进行约定以及怎么履行,本文也有相关的介绍,对于大家在签订合同之前需要了解清楚。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华律网专业律师。

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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