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看到所谓的承揽合同,其中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和检验等工作。而定作人在签订合同时应仔细研究,签订之前可以主张合同部分条款无效,不受该条款的约束。那究竟承揽合同有什么内容规定呢?华律网小编在下文为您具体介绍。

一、承揽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承揽合同的内容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承揽合同的主体是双方当事人,即定作人和承揽人,定作人的主体资格原则上不受限制,公民、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均可成为定作人;承揽人作为主体要有合法资格。

承揽合同当事人既可以口头约定合同的内容,也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实践中,公民之间的小额承揽合同以口头合同居多。但法人之间的承揽合同,或者标的比较大,履行期限较长的承揽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便于合同发生纠纷后的处理和解决。在实践中,有些承揽人业务繁多,为了简化订合同的手续,承揽人以格式合同与定作人签订合同。因格式合同是承揽人事先单方拟制的,合同的内容往往加重定作人的责任,减轻承揽人的责任。这种合同往往会损害定作人的利益,因此,定作人在签订合同时应仔细研究,签订之前可以主张合同部分条款无效,不受该条款的约束。

二、相关法律

根据《合同法》第251条第2款之规定,承揽合同“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因承揽合同的包容性极强,法律对承揽合同的规定实际上是对一大类合同的规定,这是承揽合同与其他典型合同的一大区别。要确定一个合同是否承揽合同,最基本方法是看当事人的基本权利义务类型。比如在照相合同中,顾客有支付报酬的基本义务,对方有拍摄并交付照片的基本义务,自然而然就可以认定它是承揽合同的一种了。

第二百五十一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综合上述,小编整理有关承揽合同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因承揽人事先单方拟制的合同往往会损害定作人的利益。所以,定作人在签订合同时应仔细研究,签订之前可以主张合同部分条款无效,不受该条款的约束。更多相关问题,华律网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

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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