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人们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在向他人借款或借钱给他人时,都会签订书面的结婚合同,就相关事项做出约定。但有我们会发现借款合同未约定利息,那遇到这样的情况应该如何来处理?我们跟随华律网小编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借款合同中支付利息不明确怎么办

我国《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按照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这里的“不支付利息”是指在约定期限内或无约定期限时,借款权利人催告并主张利息前,借款不支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9条规定:“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贷款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按照上述规定,定期无息贷款逾期还款出借人没有主张利息,或不定期无息借贷虽已催告但未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借款人可以不支付利息,反之,则应支付逾期还款利息。

二、民间借贷的还款期限如何约定

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用人可能随时归还,出借人可随时要求归还。约定还款期限的,应把时间写清楚。现实中人们经常忽视这项约定,或未做出明确约定。最常见的表述为“一定时间后”还款,如“一年后”还款。

“一年后”从字面上来讲是一个时间段,而非时间点。借款后两年、三年或更长时间还款都能够被理解为“一年后”还款。还款时间的不明确,在实践中也容易引发关于诉讼时效的争议。因此,在约定还款时间时,最好将其明确到年月日。

债务人书写欠条的时间。这一时间的约定也应当具体到年月日。

综合上述,小编整理有关借款合同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借款合同未约定利息一般就视为无偿借贷。在偿还借款时,出借人就不能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如果当事人之后事后做出补充协议,就借款利息做出详细约定的话,那么也是可以。更多问题,华律网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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