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申请条件包括: a) 已取得选址意见书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b) 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者总平面设计方案。 申请条件:《天津市城乡规划条例》(2012年修正)第52条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流程

形式审查——纸质审查——审图——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或专家评审

四、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天津市蓟县滨河西街5号 天津市蓟县行政许可服务中心

五、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7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蓟州区规划分局

七、办理费用

是否收费

此项无需收费

八、法律依据

《天津市城乡规划条例》(2012年修正)第5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5年修订)第40条

文章来源:天津市政务服务网(http://jzqzwfw.t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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