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申请人体器官移植医师执业资格认定的,应符合以下条件: 情形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经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定人体器官移植医师执业资格: 1.持有《医师执业证书》,执业类别为临床,执业范围为外科或儿科(小儿外科方向),执业地点为三级医院; 2.近3年未发生二级以上负完全责任或主要责任的医疗事故,无违反医疗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伦理原则和人体器官移植技术管理规范的行为; 3.取得主治医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有5年以上人体器官移植临床工作经验或8年以上相关外科或小儿外科临床工作经验; 4.经培训基地培训并考核合格。 情形二:《人体器官移植医师培训与认定管理办法》公布(2016年9月30)前已经从事人体器官移植工作,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执业医师,可以申请人体器官移植医师执业资格认定: 1.执业地点为具有相应人体器官移植诊疗科目的医院,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近8年连续从事人体器官移植相关专业临床工作; 3.近5年累计以手术医师实施移植手术达到规定数量且移植器官生存率符合国家有关技术管理规范。 (1)申请肝脏移植医师执业资格认定的,近5年累计以手术医师实施肝脏移植手术应当不少于30例; (2)申请肾脏移植医师执业资格认定的,近5年累计以手术医师实施肾脏移植手术应当不少于50例; (3)申请心脏、肺脏移植医师执业资格认定的,近5年累计以手术医师实施心脏、肺脏移植手术应当各不少于5例; (4)申请小肠、胰腺移植医师执业资格认定的,近5年累计以手术医师实施小肠、胰腺移植手术应当各不少于2例。 情形三:人体器官移植医师执业资格被注销,申请重新认定的,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满足情形一的条件; 2.重新参加培训和考核。
二、办理材料
交复印件,核验原件
按要求填写申请表信息,并确保信息完整、真实
确保信息真实
交原件、复印件
交复印件,核验原件
交复印件,核验原件
确保信息真实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登录“广东省卫生计生委网上办事大厅网站”(网址:http://wsbs.gdwst.gov.cn),阅读办事指南,在线填写材料及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
网上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材料不全或是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以短信方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依法应不予受理的,以短信通知申请人《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属于受理机关受理范围的,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并在10个工作日完成审批。
3.获取办理结果
审批不通过的,短信告知申请人审批结果,领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审批通过的,短信告知申请人审批结果,办证大厅5日内制作证书,申请人带齐网上提交的申请资料到办事大厅领取《医师执业证书》。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通过现场提出本事项的申请的,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本事项受理范围和申请材料目录在广东省卫生计生委网上办事大厅网站(网址:http://wsbs.gdwst.gov.cn)上公开,供申请人下载打印,同时在受理窗口可提供行政审批申请书的纸质文本和示范文本供申请人索取。办证大厅应对行政审批申请书、相关申请材料、接收时间予以登记并提供申请编号。
2.受理
实施机关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据申请材料形式标准和申请材料目录,对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申请材料符合受理条件的,办证大厅应予以受理,并出具送达受理决定书,申请不被受理的,办证大厅应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并送达。
3.获取办理结果
申请人也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查询。窗口查询(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76号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证大厅)、电话查询(电话:020-84469270)和 网上查询(网址:http://wsbs.gdwst.gov.cn)
特殊环节
无
四、办理地点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76号二楼全窗口
五、办理时限
10 (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人体器官移植医师培训与认定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的通知(2016年)
全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根据国务院行政审批改革有关工作要求,人体器官移植医师执业资格认定行政审批事项下放至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为做好审批下放后的有关工作,加强人体器官移植医师管理,依据《执业医师法》、《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我委制定了《人体器官移植医师培训与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和《人体器官移植医师培训基地基本要求》(可从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下载)。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本通知要求制订具体实施方案,认真开展有关工作,并依法依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2014年)
全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论证,国务院决定,取消和下放45项行政审批项目,取消11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将31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另建议取消和下放7项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行政审批事项,将5项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国务院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相关法律规定。《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27号)和《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中提出的涉及修改法律的行政审批项目,有8项国务院已按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改了相关法律,现一并予以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1999年)
第八条 国家实行医师资格考试制度。医师资格考试分为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医师资格统一考试的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医师资格考试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人体器官移植条例》(2007年)
第四条 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全国人体器官移植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人体器官移植的监督管理工作。
各级红十字会依法参与人体器官捐献的宣传等工作。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