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他人借款应急、或借款给他人应急的事时常有之。但总有一些人会以双方确立借贷关系时没有签订书面协议为借口逃避债务关系,拒绝还债。没有书面协议,是否就代表不可以讨债呢?为此,华律网清远律师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没书面借款协议能讨债么

借贷关系的发生,有赖借贷合同的形成,合同的订立,有多种形式,我国《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无书面文件确定,却产生合意,即可发生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效力的来源,也反作用于合同订立双方的合意。本案中,法院之所以判定王某与某公司之间虽未订立书面借款合同,却存在事实上的借款关系,是由于催款通知函等一系列文书上有被告公司公章,以证明是由公司承认其效力。同时王某又提供了银行电汇凭证,足以说明向某公司支付的事实,故与某公司存在事实上的借贷关系。

二、借款没签书面借款协议

2013年1月10日,某公司向王某借款560000元,2013年1月10日至2014年5月10日,王某通过银行电汇方式将借款分为7笔分别汇入某公司财务总监刘某账户,借款累计金额56万元。2014年9月18日,王某向某公司发出催款通知要求其在7日内返还欠款,某公司收到催款通知函上加盖公章。诉讼过程中,某公司要求对催款通知函上的公章进行鉴定,经司法鉴定中心依法鉴定后,证明公章系真实合法。

某公司认为王某未能提供借款协议原件,故否认借款协议的真实性,且王某出示的转账证明只能证明王某向刘某借款行为并不能代表是公司行为,此借款也并未在公司财力上显示。据此,某公司否认与王某存在借贷关系。

三、借款协议

民间贷款是区别于传统的银行贷款,即通过民间组织或企业按双方约定的利率和必须归还等条件出借货币资金的一种信用活动形式。放贷方通过贷款的方式将所集中的货币和货币资金投放出去,可以满足贷款方短期的资金需要,促进经济的发展;同时,放贷方也可以由此取得中间收入而盈利。民间贷款必须有约可守、有约必守,只要该约定不违法、约定的利率不得超过银行法定利率的四倍均为有效。

综上所述,只要存在事实上的借款关系,即使没有签订书面协议也可以向债务人讨债。当然,在此建议大家在觉得借款时签订书面协议,以免将来麻烦。如果你不了解借款协议怎么书写,华律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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