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范围:国有企业及其职工、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及其职工、城镇私营企业及其职工、外商投资企业和港、澳、台投资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办理程序: 失业保险费的缴纳基数每年4月份进... 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天津市失业保险是如何办理的的知识,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1、参保范围:国有企业及其职工、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及其职工、城镇私营企业及其职工、外商投资企业和港、澳、台投资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

2、办理程序:失业保险费的缴纳基数每年4月份进行调整,每年3月底以前向劳动局保送上年度全部职工工资总额,职工人数核定表。根据津政发<98>58号文,从下半年开始将职工失业保险基金缴费比例由企业工资总额的1%调整位3%。其中企业缴费比例2%,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位1%。

对第一次缴纳失业保险的单位,应根据夫妻第一个月缴纳开户本单位《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复印件各一份;填写《企业事业单位缴纳失业保险费情况核定表》一式二份(加盖公章);本单位第一月养老保险申报表及补交保险明细。(2)用人单位失业保险费的缴纳基数每年4月进行调整。

失业保险基本知识:失业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

1、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2、事业保险基金的利息

3、财政补贴。缴纳比例:单位2%,职工1%。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失业保险基金用于下列支出:

1、失业保险金。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

3、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事业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

4、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补贴,补贴的办法和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们政府规定

5、国务院规定或批准的于失业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旅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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