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1)向各级国家档案馆以外单位或个人出卖、转让、赠送的; (2)必须是集体所有或个人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
二、办理材料
转让档案的复印件
核原件提供复印件
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或经申请人签名确认
说明转让的档案的类型、数量、用途等情况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五华县档案局窗口”(http://mz.wuhua.gov.cn/whda),在线填报申请表。将申请材料于24小时内寄快件到省档案局综合法规处。2.受理:承办人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当场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档案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承办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材料,并出具《档案行政许可补正材料通知书》。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向申请人出具《档案行政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3.审查:省档案局综合法规处人员对申请人涉及档案的数量、内容、成份、级别进行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4.决定: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的,向申请人出具《准予档案行政许可决定书》;不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档案行政许可决定书》。许可审批时限为10个工作日,在10个工作日内未作出许可决定,视为默认。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档案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同意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向国家档案馆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出卖、转让的批文》;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档案部门领取办理结果。
本事项的窗口办理流程见图1《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向国家档案馆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出卖、转让的审批窗口办理流程图》
特殊环节
无
四、办理地点
五华县水寨镇华一东路1号县政府大院内
五、办理时限
5 (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五华县档案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1988年)
第十六条 集体所有的和个人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档案所有者应当妥善保管。对于保管条件恶劣或者其他原因被认为可能导致档案严重损毁和不安全的,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权采取代为保管等确保档案完整和安全的措施;必要时,可以收购或者征购。
前款所列档案,档案所有者可以向国家档案馆寄存或者出卖;向国家档案馆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出卖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严禁倒卖牟利,严禁卖给或者赠送给外国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1999年)
第十七条 属于集体所有、个人所有以及其他不属于国家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档案所有者可以向各级国家档案馆寄存、捐赠或者出卖。向各级国家档案馆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出卖、转让或者赠送的,必须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严禁向外国人和外国组织出卖或者赠送。
广东省档案条例(2007年)
第二十九条第二款 赠送、交换、出售非国家所有的档案,应当遵守国家保密规定,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其他公民的利益。不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档案所有者向综合档案馆、专门档案馆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赠送、交换、出售的,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广东省档案条例(2007年)
第二十九条第一款 经省主管机关和省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国家规定审查批准,可以向国外、境外机构或者个人赠送、交换、出售档案的复制件。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