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经济越来越繁荣昌盛,人民的生活水平越来越好。但是现代人民的工作压力也越来越大,大家加班也是生活的常态,那么女性产假应该强制实施么。最近小编的朋友和小编讨论一个话题广东产假178天强制吗?下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广东产假178天强制吗
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对再婚和子女病残等特殊情况的再生育政策进行细化,明确了再婚夫妻5种再生育条件。新条例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奖励假,从30天延长至80天,于公布之日起施行。
亮点一:如果你要休产假去年底修订的条例将此前的独生子女母亲产假调整为奖励假30天,女性产假调整后为:98天基本产假 30天计生奖励(二孩以内)假=128天按照修正案,广东女性产假将增加50天!即广东女性产假增至178天!省卫生计生委主任段宇飞表示,这一修改是为提升新出生婴儿照顾水平,进一步鼓励广大群众积极执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结合我省实际并参考外省规定作出的。
第一,用人单位地方政府制订的法规,是一省人大立法通过的地方性法规,当地用人单位必须不折不扣的执行。
第二,广东省去年两次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为给产妇康复和婴儿成长创造更好环境,进一步鼓励广大群众积极执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结合本省实际并参考外省规定,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奖励假,从三十日延长至八十日,女性产假调整后为:98天基本产假 80天计生奖励(二孩以内)假=178天。
合法生育奖励从30日延长至80日原条例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30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15日的陪产假”。加上98天顺产假后,广东省女职工产假最少为128天,剖腹产等难产的情况可增加30天,即158天。新条例决定将女职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奖励假,从30日延长至80日。也就是说,顺产可享受98天 80天奖励假=178天的产假,剖腹产可享受98天 80天奖励假 30天剖腹产假=208天的产假。此次修改中,陪产假没有作调整,仍为15天。根据新条例规定,不论胎次,只要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产妇,均可享受80日的奖励假。在具体实施方面:2016年9月29日后依法生育,以及在此前依法生育且法定生育假期尚未休完的,均可按新条例规定享受80日的奖励假。2016年9月29日前依法生育且法定生育假期已经休完的,不适用新条例。
再婚夫妻单方不超二胎均可再生根据新条例,七种情形可依法生育第3个或以上子女,具体包括:已生育两个子女的夫妻,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其中一个或两个子女均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未生育,另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未生育,另一方生育两个或以上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生育一个或两个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再婚夫妻经批准再生育的子女,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因子女死亡无子女的,可再生育两个子女;因子女死亡只有一个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除已规定的条件外,因特殊情况可以再生育的条件,由省人民政府另行规定,并报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新规还取消了对输精(卵)管复通手术的行政审批。凡已经采取绝育措施的群众,不论是否符合再生育条件,均可自行到医疗机构实施复通手术。
新规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但有关再婚和子女病残家庭的再生育政策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不过,新条例对“2016年1月1日起至决定公布之日”这一时间段进行“追溯”,明确了再婚夫妻和子女病残家庭在这一时间内再生育的,按照本决定的规定执行,即属于“政策内生育”。
综上所述,新条例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奖励假,从30天延长至80天。提升新出生婴儿照顾水平,进一步鼓励广大群众积极执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即广东女性产假增至178天!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华律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你询华律网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