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以提出申请: (1)是国家批准设立,获得出版许可证的报纸(不包括教学辅导类报纸、高等学校校报)、新闻性期刊的出版单位以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具有新闻采编业务的单位的采编人员;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新闻纪律,遵守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 (3)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经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定的新闻采编从业资格; (4)在新闻机构编制内从事新闻采编工作的人员,或经新闻机构正式聘用从事新闻采编工作、且具一年以上新闻采编工作经历的人员;

二、办理材料

复印件盖公章

字迹清晰,内容完整

字迹清晰,内容完整

字迹清晰,内容完整

字迹清晰,内容完整

字迹清晰,内容完整

字迹清晰,内容完整;复印件盖公章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通过新闻机构集中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

办理机关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行使的,办理机关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在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予以补正。逾期不补正的,作退件处理。

3.审查配合

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在申请表填写部门审核同意意见,并加盖公章;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获取办理结果

经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后核发《新闻记者证》.

5.监督检查配合

行政机关依法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时,被许可人应该予以配合。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通过新闻机构集中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

办理机关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行使的,办理机关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在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予以补正。逾期不补正的,作退件处理。

3.审查配合

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在申请表填写部门审核同意意见,并加盖公章;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获取办理结果

经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后核发《新闻记者证》.

5.监督检查配合

行政机关依法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时,被许可人应该予以配合。

特殊环节

无

四、办理地点

汕头市龙湖区长平路8号财政大楼市行政服务中心

五、办理时限

20 (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

全文条款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对所属各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由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项目,依法继续实施;对法律、行政法规以外的规范性文件设定,但确需保留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规定事项的行政审批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决定予以保留并设定行政许可,共500项。 为保证本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实施,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对实施本决定所列各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等作出具体规定,并予以公布。有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程序和期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国务院决定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目录

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2009年)

第十二条 省和省以下单位所办新闻机构经主管部门审核所属新闻机构采编人员资格条件后,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申领新闻记者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核并报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后,发放新闻记者证。

其中,地、市、州、盟所属新闻机构申领新闻记者证须经地、市、州、盟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相关法条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