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1)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2)受刑事处罚的; 3)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 4)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 5)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二年的; 6)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宜继续执业的; 7)有出借、出租、抵押、转让、涂改《医师执业证书》行为的; 8)卫生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二、办理材料
(1)需本人签字; (2)需同时在网上提交PDF格式的资料
需同时在网上提交PDF格式的资料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无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所有申请人均应通过网上办事大厅提交申请。来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申请人通过网络、信函或传真提交行政审批申请的,办证大厅应与申请人取得联系,并以短信的方式告知申请人通过网上办事大厅提交申请。
2.受理
自网上办事大厅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依据申请材料形式标准和申请材料目录,对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申请材料符合受理条件的,办证大厅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决定书,同时以短信形式通知申请人,由申请人自行在网上办事大厅打印。申请不被受理的,办证大厅应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同时以短信形式通知申请人,由申请人自行在网上办事大厅打印。不予受理决定书的内容应包括不予受理的理由。因申请人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而需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的,受理人应当要求申请人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予以补正。申请人逾期不补正的,按不予受理程序处理。
3.审核
该审批事项已委托遂溪县行政服务中心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窗口直接办理,由股长直接决定,无审批审查环节。
4.决定
遂溪县行政服务中心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服务窗口股长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通过或不通过的行政审批决定。如作出不通过的行政审批结论,应列出明确的理由。
5.证件制作
审批决定作出后,遂溪县行政服务中心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服务窗口应于2个工作日内制作《医师执业证书》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盖好公章。
6.审批结果
自决定作出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系统在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遂溪县分厅(http://sxbs.zjwsbs.gov.cn/portal/view/wsbs/index.jsp?topfun=wsbs)自动生成审批结果,并主动公开。
特殊环节
无
四、办理地点
湛江市遂溪县遂城镇湛川大道31号
五、办理时限
8 (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遂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1999年)
第八条 国家实行医师资格考试制度。医师资格考试分为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医师资格统一考试的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医师资格考试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1999年)
第十三条 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除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准予注册,并发给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医师执业证书。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可以为本机构中的医师集体办理注册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1999年)
第十七条 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到准予注册的 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