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应当一次性通过《初级会计电算化》、《会计基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三科,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领条件
二、办理材料
签名(有工作单位的需要加盖公章)
加盖公章,在职人员提供
提供原件校验
提供原件校验
非恩平市户籍的非在职人员提供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取号。申请人登陆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210.76.65.189:8081/gd-comp/NetService/ExternService/Apply/Comp/Apply_Comp_Info_Main.jsp?isNew=true)进行线上申请,并打印《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人员基础信息表》,携带所需材料到办理地点大厅叫号机按顺序取号,系统自动生成和打印办理顺序号,受理岗人员按申请人的现场取号凭条顺序依次接受申请。
2)申请。申请人通过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3)受理。受理岗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退回申请材料;申请人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但可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或出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补正后重新提出申请。
4)审查。实施机关在承诺时限内审查决定予以许可的,出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自作出审批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公开办理结果;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中应说明不予许可的理由。
5)领取结果。窗口办结。申请人可以通过自取、委托他人领取或者邮寄(邮费到付)的方式送达。 申请人自行领取证件的,要求申请人出示受理回执,并做好签收记录。申请人委托他人领取证件的,要求出示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受理回执,并做好签收记录。申请人通过邮寄方式领取的,请告诉窗口工作人员邮寄的准确地址和联系电话,并在收到证书后,将受理回执交给邮递人员
窗口办理流程
1.预约:登陆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网址:http://210.76.65.189:8080/gdkjcms/),填写:《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人员基础信息表》进行网上预约并打印一份;
2.申请:申请人备齐资料于网上预约时间到恩平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
窗口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受理:
(1)对不符合要求的,窗口工作人员即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理由,退回申请资料;
(2)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人不能当场不全或更正的,窗口工作人员向申请人出具《补正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3)资料符合要求的给予受理。
(4)审批。部门在承诺时限内审核审批,符合规定的,制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归档留档资料;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
(5)领取结果。15个工作日后申请人前往恩平市财政局会计股领取证书。
特殊环节
无
四、办理地点
恩平市冯如广场侧
五、办理时限
15 (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恩平市财政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2013年)
第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铁道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以下简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对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人员的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允许其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2013年)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施行之日前已被聘任为高级会计师或者从事会计工作满20年,且年满50周岁、目前尚在从事会计工作的,经本人申请并提供单位证明等相关材料,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核实无误后,发给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目前尚在从事会计工作的,经本人申请并提供单位证明等相关材料,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核实无误后,发给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00年)
第三十八条 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