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申请须满足以下全部条件才可提交申请。(一)有正当性的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馆的理由;
二、办理材料
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馆)设施申请书。内容应当包括:占用的时间、期限、占用的面积、用途等;
提供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
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
3.审查
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不同意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受理当日内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办理结果
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通过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领取证件或《不予许可决定书》。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深圳市南山区行政服务大厅提出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审批的申请。
2.受理:区行政服务大厅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应于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予以补正。逾期不补正的,作退件处理。
4.办理结果:由深圳市南山区行政服务大厅将《关于同意XXX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馆)的通知》直接告知申请人领取或通过邮寄方式直接寄送申请人。
特殊环节
无
四、办理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南山区滨海大道辅路3001号深圳湾体育中心南山区行政服务大厅(深圳湾体育中心东南侧独栋楼房)
五、办理时限
20 (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中共深圳市南山区委宣传部(区文化体育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广东省人民政府第三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第二批)》(2006年)
全文条款 表格
广东省体育设施建设和管理条例(2010年修正本)(2010年)
第十六条 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的,必须经体育行政部门和建设规划行政部门批准,并缴纳体育设施使用补偿费。补偿费必须用于体育设施建设和管理。临时占用期满,占用者应当按期恢复公共体育设施的原有功能,保证公共体育设施完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1995年)
第四十六条 公共体育设施应当向社会开放,方便群众开展体育活动,对学生、老年人、残疾人实行优惠办法,提高体育设施的利用率。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破坏公共体育设施。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体育设施的,必须经体育行政部门和建设规划部门批准,并及时归还;按照城市规划改变体育场地用途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先行择地新建偿还。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