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长沙市内五区购置新建商品住房的,符合以下两类情况即可享受购房契税优惠,一是居民因房屋被征收而重新购置新建商品房;二是个人购买家庭唯一普通住房。”长沙市地方税务局的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到,在这两类主要情况中,根据具体政策细则和购房情况不同,减免力度也不相同。

长沙市地方税务局的工作人员表示,购房者应先办理契税减免手续再缴纳剩余税额。“退税的手续非常复杂,而且办理了契税减免手续后,购房者可在市内长沙银行或交通银行营业点自主缴纳剩余契税。”

新购商品住房契税减免政策:

一、个人购买家庭唯一普通新建商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

(1)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

(2)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二、居民因房屋被征收重新购置新建商品房税收优惠政策:

1、居民因个人房屋被征收而选择货币补偿用以重新购置房屋的:

(1)购房成交价格不超过货币补偿的,对新购房屋免征收契税;

(2)购房成交价格超过货币补偿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

2、居民因个人房屋被征收而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1)不缴纳房屋产权调换差价的,对新换房屋免征契税;

(2)缴纳房屋产权调换差价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

相关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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