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款单位出纳员收到付款单位交来的支票后,首先应对支票进行审查,以免收进假支票或无效支票。对支票的审查应包括如下内容: 

1、支票填写是否清晰,是否用墨汁或碳素墨水填写; 

2、支票的各项内容是否填写齐全,是否在签发单位盖章处加盖单位印鉴,大小写金额和收款人有无涂改,其他内容如有改动是否加盖了预留银行印鉴; 

3、支票收款单位是否为本单位; 

4、支票大小写金额填写是否正确,两者是否相符; 

5、支票是否在付款期内; 

6、背书转让的支票其背书是否正确,是否连续。 收款单位出纳员对受理的转账支票审查无误后,即可填制一式两联进账单,连同支票一并送交其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审核无误后即可在进账单第一联上加盖“转讫”章退回收款单位。收款单位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进账单第一联编制银行存款收款凭证。

相关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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