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拐卖儿童的信息屡见不鲜,虽国家公安人员极力打击,但仍有许多不法分子趁虚而入——在网络上发布许多无偿收养孩童的信息,以此要挟热心的收养家庭索要营养费等费用。那么收养是否可以在网上进行呢?华律网小编就此来说一说:
虽然我国法律并未禁止送养人和收养人双方通过网络发布和获取信息、达成收养意愿,但送养人作为孩子的监护人或生身父母,在送养孩子时,必须前往各区县收养登记中心办理资格审查与送养登记;收养人,也必须向各区县收养登记中心提出申请,等待资格审查通过后再行收养,并严格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我国收养法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如果送养人和收养人双方仅通过网站进行私下收养,没有通过审核和进行登记,这种收养关系将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孩子今后的落户、入学等问题也会受到影响。
另外,在送养孩子的过程中,送养人以“补偿费”、“营养费”等名义索要的费用也受到颇多质疑。如果这种涉及金钱交易的网络收养行为没有得到有力监管,很可能给人贩子和不愿抚养孩子的父母提供违法犯罪的空间。
《收养法》第31条规定:“严禁买卖儿童或者借收养名义买卖儿童;出卖亲生子女的,由公安部门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240条规定,“拐卖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刑法》第241条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这也就是说,收养可通过网络接受以及传达收养意愿,但双方必须前往各区各县收养登记中心提出申请,待审核通过后再进行收养,并办理相关的手续。以上就是华律网小编为大家分享的关于收养能不能在网络上进行问题的全部解答。如果您还有其他的疑问,或者您当下的情况更为复杂,可直接联系华律网在线咨询服务,我们的律师将全程为您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