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对于一些触犯法律的人员都是会进行严厉的惩罚的,其中有的人更是会进入看守所,那么,在我国法律中,对于在看守所中能否进行会见的法律依据应该是什么呢?所以接下来让我们一起跟着华律网小编了深入的了解关于看守所会见的法律依据是什么的法律知识吧。

看守所会见的法律依据

第六条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不得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转递信件、钱物及其他违反羁押场所规定的物品。不得将通讯工具交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不得携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家属或其他人员参加会见。

律师可携带1名实习人员参与会见。所携实习人员应提供本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书面证明。

第七条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需要翻译人员的,应当事先得到办案机关的批准。会见时应当向羁押场所提交办案机关准许翻译人员参与会见的批准文件和翻译人员身份证明。

第八条未经羁押场所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意,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得进行录音、录像、拍照。

第十二条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可以了解下列与案件有关的情况:

(一)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

(二)犯罪嫌疑人是否实施所涉嫌的犯罪;

(三)犯罪嫌疑人对案件事实的陈述;

(四)犯罪嫌疑人对其无罪或者罪轻的辩解;

(五)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法律手续是否完备、程序是否合法;

(六)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其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诉讼权利是否受到侵害;

(七)需要了解的其他与案件有关的情况。

第十三条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可以向犯罪嫌疑人提供下列法律服务:

(一)解释、说明与案件有关的刑法、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

(二)对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解释、说明与附带民事诉讼有关的民法、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

看守所律师会见手续及注意事项

1、【看守所律师会见手续】依据法律规定,一般的刑事案件律师携带律师证、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委托书(法律援助公函)可会见自己的当事人。但是,遇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2、【看守所律师会见有权办理的事项】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3、【看守所律师会见时禁止的行为】

A、辩护人或者其他任何人,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不得威胁、引诱证人作伪证以及进行其他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

B、律师因办案需要会见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时,不得携同与履行职务无关的人员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不得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传递信件、钱物,为其通风报信、串供;

C、不得明示或暗示被告人不如实供从犯罪事实;

D、相关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几乎每个人都拥有自己的家人,就算是触犯法律的人,他的家人也会想念他,法律不外乎人情,所以说,国家对于会见探视也是做出了一定的规定的,华律网小编为您提供最专业的资料的同时,华律网官网也有许多优秀的律师,也期待您的法律咨询。

相关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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