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位购买股东个人已使用的车辆(已过户),单位财务用什么票据入账?

【解答】

《税收征收管理法》明文规定,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法规开具、使用、取得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第二十一条规定,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4]1024号)规定:“二、申请代开发票的范围与对象(四)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临时取得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为其代开发票。”

根据以上规定,个人销售自有自用车辆,购货方需要发票作为报销记账凭证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设置的对外办公窗口申请为其代开发票,代开时应如实提供发生购销货物的书面证明和经办人身份证件,您可以直接向主管税务机关索取需要提供的书面资料清单。

相关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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