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企业发生的货币资金收付业务中,常用的结算工具有: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商业汇票和支票四种票据及信用卡;常用的结算方式主要有汇兑、委托收款、托收承付和信用证四种。转账结算又分为同城结算方式和异地结算方式两种。

银行结算账户是指银行为存款人开立的办理资金收付结算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这里的存款人是指在中国境内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银行是指在中国境内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经营人民币支付结算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如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含外资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合作社。

从该定义可知,银行结算账户具有以下特点:

1.办理人民币业务。这与外币存款账户不同,外币存款账户办理的是外币业务,其开立和使用应遵守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有关规定。

2.办理资金收付结算业务。这与储蓄账户不同,储蓄的基本功能是存取本金和支取利息,储蓄账户不具有办理资金收付结算的功能,其开立和使用应遵守《储蓄管理条例》的规定。

3.是活期存款账户。这与单位定期存款账户不同,单位定期存款账户不具有结算功能,该类账户的开立和使用应遵守《人民币单位存款管理办法》的规定。

相关法条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