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保证金是指国家规定由保险企业成立时向国家交纳的保证金额,可以用现金或其他方式交纳,一般是在规定资本金基础上的一项规定。那么保险保障基金的扣除标准是什么呢?下面华律网小编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保险保障基金的扣除标准是什么?
近日,某市国税局稽查局在对某财产保险公司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在2008年度通过“提取保险保障基金”科目提取并上缴的97万元保险保障基金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进行了扣除。税务人员认为该笔税前扣除费用的提取没有依据,欲核增该公司2008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该公司问,上缴的保险保障基金能税前扣除吗?
根据《保险公司准备金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48号)第一条的规定,非投资型财产保险业务,按照不超过保费收入0.8%提取并上缴的保险保障基金,以及投资型财产保险业务,对有保证收益的,按照不超过保费收入0.08%提取并上缴的保险保障基金和对没有保证收益的,按照不超过保费收入0.05%提取并上缴的保险保障基金可以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进行扣除;非投资型意外伤害保险业务,按照不超过保费收入0.8%提取并上缴的保险保障基金,以及投资型意外伤害保险业务,对有保证收益的,按照不超过保费收入0.08%提取并上缴的保险保障基金和对没有保证收益的,按照不超过保费收入0.05%提取并上缴的保险保障基金可以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进行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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