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公积是指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由于接受捐赠、股本溢价以及法定财产重估增值等原因所形成的公积金。下面华律网小编就通过问答的形式带大家去了解一下原资本公积下各明细科目应该如何结转。

【问】: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时,原资本公积各明细科目如何结转?

【答】:《企业会计制度》中“资本公积”科目已设置的明细科目与《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一致的,不需另作调整,与《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不一致的,按以下规定结转:

1.《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设置的“资本公积—接受损赠资产准备”科目的余额,转入《企业会计制度》中的“资本公积—接受损赠非现金资产准备”科目。

2.《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设置的“资本公积—被投资单位接受损赠准备、被投资单位股权投资准备、被投资单位评估增值准备、被投资单位外币资本折算差额”科目的余额,转入《企业会计制度》中的“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科目。

3.《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设置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科目中的接受现金损赠余额,转入《企业会计制度》中的“资本公积—接受现金损赠”科目。

4.《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设置的“资本公积—住房周转金转入”科目的余额,分别情况处理:按照《关于印发企业住房制度改革中有关会计处理问题的规定的通知》(财会[2001]5号)规定,以所有者权益项目冲减住房周转金借方余额的公司,“资本公积—住房周转金转入”科目的余额首先冲减已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的住房周转金借方余额,借记“资本公积—住房周转金转入”科目,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以国有股应享有的份额弥补住房周转金借方余额的公司,“资本公积—住房周转金转入”科目的余额首先冲减“资本公积—弥补住房周转金”科目的借方余额,借记“资本公积—住房周转金转入”科目,贷记“资本公积—弥补住房周转金”科目。经上述冲减后“资本公积—住房周转金转入”科目仍有余额的,转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5.《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设置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科目的余额,减去已转入“资本公积—接受现金捐赠”科目后的余额,转入《企业会计制度》中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通过以上知识都已经有了大致的了解,如果您还遇到什么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欢迎登陆华律网进行律师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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