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不少出现有人利用自然灾害,通过互联网谎述事实,进行骗捐,如果假冒慈善名义骗取财产的,将会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近日一网红可被每天的求捐款信息烦死了,接下来由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因捐款成"网红"天天接"求捐诈骗"信息,骗捐会受到什么处罚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事件经过】

多年前一名父亲得白血病的大学生获得捐助,几年后他遵守承诺,主动联系捐款者曾鹏宇连本带息还了钱。2015年5月,这则充满正能量的故事感动了大批网友,曾鹏宇也成了“网红”。

然而一直到今年5月,整整一年间,曾鹏宇不断接到陌生人借钱的私信,稀奇古怪的理由让他哭笑不得,很多都是不靠谱的求助信息,被一眼识破。

据法制晚报记者了解,他选择在微博上曝光这些骗子,但仍未关闭私信渠道,“真正需要帮忙的我还是会尽力去帮”。

这一年微博每天接求助私信不靠谱的占七成

去年5月12日,曾鹏宇发表了一篇名为《被遗忘的承诺者》的文章,详细讲述了大学生许涛在接受他善款三年后,连本带利还他善款的事。

这篇文章在当时引起巨大关注。事隔一周后,便有数百人通过私信以各种理由向他借款或要求捐助,“总资金需求”超过一千万。

一年过去,曾鹏宇的微博每日还是会收到各种求助私信,“总体数量上没有一开始那么泛滥了,但七成左右都是不靠谱的求助信息。”他说。

今年的5月12日,他在微博上将这一年的经历写成文章《还记得“大学生归还捐款”引来的脑残、骗子和圣母吗?哥已手撕一整年》,并曝光了部分私信求助者的电话等信息。

太荒唐称三月失火需帮助照片中人却穿夏装

说起这些“不靠谱”的求助信息,曾鹏宇表示非常无奈,“这些求助信息可谓是五花八门,什么欠高利贷啊、还信用卡啊、生意失败来求助啊、被骗等等都有。”

曾鹏宇说,求助的私信中“大学生群体”占了有20%左右。“有不少人自称为大学生来向我求助,我一般都会让他们拿出相应的证明材料。”他说,但是他们一般都拿不出来。

让她印象最深的要属一次“求捐诈骗”了。一网友求助称,三月底其位于东北的家里由于失火需要帮助,但网友提供的照片里人们都身着夏装,被他一眼识破。

“这类的诈骗真的很让人寒心,像演员李小璐前段时间被骗一事,这样的事情多了,会吓退那些好心人,也会让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得不到帮助。”曾鹏宇说。

所以他选择在微博上曝光这些私信。“这些人的犯罪成本太低了,我想曝光出来就是因为他们太过分了。”曾鹏宇称,大部分的网友还是挺支持曝光举动的。

【法律解读】骗捐会受到什么处罚

《慈善法》

第一百零三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假借慈善名义或者假冒慈善组织骗取财产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百零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应当给予处分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

(二)摊派或者变相摊派捐赠任务,强行指定志愿者、慈善组织提供服务的;

(三)未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

(四)违法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的;

(五)私分、挪用或者侵占慈善财产的;

(六)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骗捐达到刑法规定的诈骗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即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相关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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