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我国非法集资犯罪案件高发,且犯罪活动手段花样迭出,有很强的隐蔽性,经常我们身边的亲戚朋友会有一些被骗进传销的情况,我们都是深恶痛绝传销这些害人的手段的,那什么样子的行为是传销,传销与非法集资是一个意思吗?接下来由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非法集资犯罪案件高发,非法集资和传销怎么认定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非法集资

往往假借国家、区域或行业、金融发展政策,虚构“投资项目”“理财产品”,编造投资前景,以高利为诱饵,向社会公众进行非法集资。

1、以境外公司名义,虚假宣传所谓投资境外理财、黄金、期货等项目,有的在境外,如港澳台、东南亚国家的高档酒店召开“投资”推介会;

2、收款账户系以外国人名义在境内开立的账户,用于接收投资人的投资款;

3、许诺高收益的公司的网站注册地、服务器所在地在境外或公司高管系外国人,进行虚假宣传的;

4、以网络虚拟货币升值、现货交易、资金互助、黄金、贵金属、期货、外汇交易等为噱头,引诱投资人投资,尤其是鼓励发展他人并给予提成;

5、频繁变换网站名称、投资项目;

6、公司网站无正式备案;

7、以个人账户或现金收取资金、现场或即时交付本金即给予部分提成、分红、利息;

8、许诺超高收益率,尤其是许诺“静态”“动态”收益;

9、明显超出公司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尤其是没有从事金融业务资质;

10、在街头、超市、商场等人群流动、聚集场所摆摊、设点发放“理财产品”广告,尤其以中老年人为主要招揽对象。

传销

1、编造或者歪曲的国家或区域发展政策,比如“国家试点”“西部大开发”“北部湾建设”“资本运作”“1040工程”“阳光工程”等;

2、打着“改革创新”经营、投资模式的幌子,比如“电子商务”“消费返利”“连锁销售”“连锁加盟”“特许经营”“网络游戏”“点击广告获利”“慈善事业”“爱心互助”“消费养老”“境外基金、原始股投资”、电子币买卖等;

3、声称高收益,包括:静态收益、动态收益、直推奖、层推奖、对碰奖、见点奖、领导奖、培育奖、报单奖、管理奖、小区业绩奖等。

相关法条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